近日,营口市总河长签发第9号《总河长令》,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安澜江河、生命江河、幸福江河建设的决定》,按照辽宁省第9号总河长令部署要求,结合本地河湖治理保护实际,全面推进安澜江河、生命江河、幸福江河建设。
建设安澜江河,筑牢防洪屏障。《决定》明确,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着力补短板、固底板、强弱项,以流域为单元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扎实推进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系统治理,谋划实施浑河(含大辽河)防洪治理工程(营口段)、海堤防潮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加快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重点实施盖州市西海拦河闸拆除重建等项目。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专项整治,对已完成整治的104处碍洪点位实行清单化长效管控,严防问题反弹。稳妥有序将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的不稳定耕地退出耕地保护任务。
建设生命江河,守护生态系统。《决定》提出,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132条河流“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实施精准治理。推进鲅鱼圈区、西市区6条乡村河段管护攻坚行动。统筹谋划河湖治理项目,强化大辽河等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辽宁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二台乡牌坊店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河湖库垃圾清理整治,深化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
建设幸福江河,增进民生福祉。《决定》要求,2026年年底前完成碧流河省级幸福河湖创建并纳入国家级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依托各县(市)区资源禀赋,推进以河养河资源化利用、物业化管理等管护模式,打造特色河湖生态旅游产品,推动河湖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文旅融合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
此外,《决定》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提出明确意见,提出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贯通一体的河湖保护治理体系,以治水兴水新成效助力营口全面振兴发展。